四川户籍改革 全面放开成都以外落户限制

2014-11-28 08:56 来源:四川新闻网 责任编辑:寒江雪
摘要】22日,四川省政府印发《四川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全面放宽除成都市外的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镇的户籍政策,鼓励人口转移到大中小城市。 成都作为人口超过500万的特大城市,在此次户籍改革中,被列为严格控制人口规模的城市。成

22日,四川省政府印发《四川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全面放宽除成都市外的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镇的户籍政策,鼓励人口转移到大中小城市。

成都作为人口超过500万的特大城市,在此次户籍改革中,被列为严格控制人口规模的城市。成都市将建立居住证积分入户制度,制定统一的居住证积分入户标准,达到积分入户标准的外地来蓉人员可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好消息是,即便没有达到积分入户标准,也可以享受和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

□居住证制度

基本公共服务提供 与居住年限挂钩

据悉,目前四川已经在成都和乐山试行居住证制度,截至7月份,已有200多万人办理了居住证。今后,将在全省开展居住证制度: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市(州)居住半年以上的,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群众申办居住证,不交纳任何费用。

以居住证为载体,我省将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比如,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持有居住证的人员将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
   

 户籍种类等信息不同,所享受的福利待遇有所不同。(图据新华网)

□租房可入户

农转人口随迁子女 享流入地教育政策

此次,我省户籍制度改革最大的亮点是——除成都市外,四川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镇全面放宽户籍政策:有合法稳定住所,包括租房的人员,本人以及同居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都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租赁房入户的具体办法,则会由各市(州)人民政府制定。

此外,我省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进城落户农民将完全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这意味着今后“农民”与“市民”之间不再有差别。

对农业转移人口来说,最值得期盼的是,逐步落实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以及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
   

户口本上,一个关于户口类型的标签,让人们不愿“户随人走”。(图据房产家居网)

三大因素影响落户 

成都严控“积分入户”人数

作为人口超过500万的特大城市,成都在此次户籍改革中,被列为严格控制人口规模的城市。根据《方案》,成都市要建立居住证积分入户制度,制定统一的居住证积分入户标准,达到积分入户标准的外地来蓉人员可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发展需要,成都市政府可对居住证积分入户人数进行计划调控。成都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有三大因素影响落户积分:

1、涉及到的是申请入户者的基础分值,包括年龄、学历等;

2、是导向方面的指标,比如现在成都市主要稀缺和紧缺的人才,需要进行一些加分的因素;

3、是一些减分的因素,包括有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没有违法犯罪记录等内容。

农民进城落户 不得强行要求放弃“三权”

进城落户农民是否有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这“三权”?这一备受关注的话题,《方案》的回答是“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开展试点”。而在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华西都市报记者 李媛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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