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重拳处罚42家云南经销商 软实力硬实力齐考验

2017-06-08 02:39 来源:酒业家公众微信号 责任编辑:寒江雪
摘要】文丨酒业家团队 6月8日,茅台发文处罚42家云南经销商,酒业家注意到,此次被罚经销商单位主要系客户档案、日常销售记录、日销售计划表、进销存台账记录未建立健全。 据通报文件指出,(一)云南龙禧酒业有限公司、云南镒乾商贸有限公司、昆明泽黔酒业有限公



文丨酒业家团队

  

    6月8日,茅台发文处罚42家云南经销商,酒业家注意到,此次被罚经销商单位主要系客户档案、日常销售记录、日销售计划表、进销存台账记录未建立健全。

   据通报文件指出:
 









 

(一)云南龙禧酒业有限公司、云南镒乾商贸有限公司、昆明泽黔酒业有限公司、昆明环迪商贸有限公司、昆明尼慕商贸有限公司、昆明唯沣商贸有限公司,云南东方糖酒有限公司、昆明勤旭贸易有限公司、昆明黔晨瑞商贸有限公司、昆明酱樽贸易有限公司、昆明海鼎酒业有限公司、昆明佐橙商贸有限公司(43度经销)、昆明经开区强盛酒类经营部(43度经销)共13家单位存在:未健全客户档案、日常销售记录等基础资料。

 

(二)昆明鑫国商贸有限公司、昆明市官渡区天成酒类经营部、昆明德永贸易有限公司、云南博雅酒业有限公司、思茅区福华百货店、蒙自同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蒙自市恒裕商贸有限公司等20家单位存在:专卖店日常管理未达“5S”标准。

 

(三)昆明鸿酱酒业有限公司(特约)、玉溪瑞锦商贸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存在:未建立健全进销存台账记录、日常销售记录、月销售计划表、客户档案,或专卖店营业员不足2名。

 

(四)昆明市盘龙区展振百货经营部、云南恒星经贸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存在:产品销售记录弄虚做假、应付检查、部分产品销售流向无记录,相关基础档案严重不齐。

 

(五)丽江金昱淼商贸有限公司存在:产品销售记录、进销存台账记录、日报表、月报表数据弄虚作假,应付检查,且拒绝按公司4月份考核要求完成整改。

 

     通报指出,对云南龙禧酒业有限公司、云南镒乾商贸有限公司、昆明泽黔酒业有限公司、昆明环迪商贸有限公司、昆明尼慕商贸有限公司、昆明唯沣商贸有限公司等13家单位通报批评,并要求7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向省区提交书面整改材料。

     对昆明鑫国商贸有限公司、昆明市官渡区天成酒类经营部、昆明德永贸易有限公司、云南博雅酒业有限公司、思茅区福华百货店、蒙自同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蒙自市恒裕商贸有限公司、个旧市鸿启酒业经贸有限公司等20家单位违约通报批评;扣除5月份专卖店营业员工资补贴;并要求7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向省区提交书面整改材料。

     对昆明珀兆商贸有限公司(专),昆明鸿酱酒业有限公司(特约)、玉溪瑞锦商贸有限公司(特约)3家单位、,对昆明市盘龙区展振百货经营部(特约)、玉溪辛佰舫商贸有限公司(专)、云南恒星经贸有限公司(专)、保山市国茅酒业有限公司(专)、昆明真金商贸有限公司(专)5家单位、以及丽江金昱淼商贸有限公司不同程度的处罚。 

     通报文件追究上述经销商违约责任:1、黄牌警告,暂停茅台酒业务办理;2、扣减10%或者20%履约保证金;3、取消专卖店营业员工资补贴;4、取消2017年度评先评优资格;5、取消市场支持费用;6、星级评定下调一级;7、自通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向省级提交书面整改材料。

      云南经销商市场运作能力一直是茅台的心头大事。在今年3月,茅台调研云南市场工作时,就曾明确指出要加强销商队伍管理,对目前还没有店面没有店员没有一整套运作体系的经销商要立即暂停合同,如果茅台酒专卖店今年6月30日以前还没有装好的一律取消合同。

    在上述调研会后,茅台对云南省区人员提出要求,制定完善的工作方案,拿出针对云南经销商管理和加强服务的措施,拿出目前整治云南的办法和未来三年的规划。茅台集团党委书记李保芳明确要求,要加强基础性工作力度,加强和完善考核和退出机制。 

    据了解,茅台调研后对云南省区2017年工作提出了2个重要要求:第一在营销体系培养方面,云南省区将对市场进行深度开发,完善网点布局,优化网络渠道,经销商也要做好茅台酒计划销售;第二,在人才体制建设方面,做好对经销商、专卖店的培训,加强考核,对不达标的经销商、专卖店实行淘汰退出机制,对云南省经销商联谊会理事会、领导班子要进行改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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