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小微企业再迎利好

2014-10-14 09:04 来源:内江晚报 责任编辑:寒江雪
摘要】小微企业是发展的主力军、就业的主渠道、创新的重要源泉。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惠及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如2011年11月,个体户免征增值税、营业税范围,从月销售额5000元提高到2万元;2013年8月,上述政策受益群体从个体户扩大到

小微企业是发展的主力军、就业的主渠道、创新的重要源泉。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惠及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如2011年11月,个体户免征增值税、营业税范围,从月销售额5000元提高到2万元;2013年8月,上述政策受益群体从个体户扩大到小微企业。

在此基础上,今年小微企业发展再迎利好!10月10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我市开始执行“自今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新政策。

免税范围:

征收起点从2万元调整至3万元

根据9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精神,9月25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地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规定自今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内江市地税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该政策从10月1日开始实施,按月申报的企业在11月就可以享受到新政策,按季度申报的企业则要等到明年1月份才能享受。

记者另外从市国税局也了解到,目前工作人员已对软件设置有所调整,从11月份开始,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会业因为没有达到征收起点所征税款自动为零。“目前我市小微企业户数多,分布广,就业人数也比较多。” 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继今年4月份实施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后,国家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的另一有力举措,有助于鼓励创业和扩大就业,促进经济稳定发展。


       

商家声音:

能减轻一笔经济负担

市中区桂湖街农贸市场一家烤酒作坊的老板彭守亮说,这个税收政策大大利于青年创业初始的小企业,旨在鼓励我们自主发展,多为社会作贡献。彭老板的酿酒作坊每个月营业额不足3万元,适合免交税。老彭认为,这个政策的实施,不亚于当年全国实行“粮食直补”,能给像他们这样的一些小微企业减轻一笔经济负担,是国家利民惠民的好政策。据了解,老彭每天都要烤高粱酒,因为产品纯正,很受顾客喜欢。

受益的还有在农村的一些创业者们。东兴区双桥乡种核桃树的魏大姐说,在农村搞种养殖业是一个投资时间长、见效慢的创业过程。“这个政策对于我们来说是再好不过了。”据了解,核桃一般生长2年到3年才能结果见初效,种植户在未见到效益前,完全可以申办免税。据了解,魏大姐种植300多亩核桃树,前期投资80多万元,如果按照老政策,结果的第一年的8月,就必须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

专业人士:

国家为小微企业提供多方服务

玖鼎会计事务所副所长徐勇认为,国家对3万元以内的小微企业实行免税的惠民政策,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为小微企业免费提供技能培训、市场开拓等服务,都提供了多方服务。这次政策还特别提到,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由市、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保管档案,也要求地方职能部门加大中小企业的专项资金对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的支持,鼓励地方中小企业扶持资金将小微企业纳入支持范围,这都是大利好消息。(实习生 包中强 记者 邹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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