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立案登记制改革施行7月 全省法院接收诉状同比上升近两成

2015-12-22 17:40 来源:四川日报 责任编辑:寒江雪
摘要】本报讯(记者刘春华)四川省立案登记制改革自今年5月1日施行至今已逾7个月。截至11月30日,全省法院接收诉状共330574件,立案328031件,同比去年上升18.51%,法定期限内登记立案率达100%。 12月21日,省法院公布了相关情况:五大性质案件呈分化增长,其中,


 
     本报讯(记者 刘春华)四川省立案登记制改革自今年5月1日施行至今已逾7个月。截至11月30日,全省法院接收诉状共330574件,立案328031件,同比去年上升18.51%,法定期限内登记立案率达100%。
    12月21日,省法院公布了相关情况:五大性质案件呈分化增长,其中,民商事案件240843件,同比上升15.4%;行政案件6468件,同比上升105.99%;刑事自诉案件847件,同比上升42.59%;执行案件79740件,同比上升23.99%;国家赔偿案件133件,同比上升259.46%。
    改革以来,法定期限内登记立案率达100%,其中:当场登记立案314429件,占立案总量的95.85%;法定期限内立案13602件,立案率达100%。立案量排前五位的分别为成都92040件、南充25801件、绵阳20670件、宜宾18224件、泸州17199件,占全省法院立案登记总量的53.02%。
    省法院统计显示,相较于民事、执行案件,行政案件增幅一倍以上。在增幅较大的行政案件中,主要涉及土地征用拆迁、房屋拆迁安置、信息公开、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等案件,且个别当事人滥诉、虚假诉讼等案件不在少数。
    省法院立案庭相关负责人表示,依法保障诉权是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宗旨,全省法院严格执行“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指导思想,不以案件疑难复杂、涉及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理由拒绝立案,坚决杜绝“限制受案范围”、“增设受理条件”和年底“不立案”等“土政策”,不断完善操作流程和配套制度,依法保障和维护当事人正当诉权。
    下一步,省法院将着力开展“四项工作”:一是在充分保障当事人正当诉求的同时,防止滥诉、虚假诉讼等,引导当事人正确理性表达诉求、参与诉讼。二是加强便民诉讼服务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三是推进社会综合化解矛盾纠纷常态化,进一步推广多元化纠纷解决的经验做法,实现诉调对接工作的系统化和常态化。四是加强“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宣传力度,取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认同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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