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老窖1.5亿元存款失踪正式立案

2014-11-12 08:22 来源:华西都市报 责任编辑:寒江雪
摘要】2013年4月15日泸州老窖与农行签订存款协议,先后4次汇入两亿元人民币。 2014年4月23日,老窖5000万元存款到期,转回本息。 2014年9月25日,剩余1.5亿元存款到期。然而公司账户上已无该笔资金。 2014年11月11日,四川省高院已正式受理立案。 泸州老窖11日晚间

2013年4月15日泸州老窖与农行签订存款协议,先后4次汇入两亿元人民币。

2014年4月23日,老窖5000万元存款到期,转回本息。

2014年9月25日,剩余1.5亿元存款到期。然而公司账户上已无该笔资金。

2014年11月11日,四川省高院已正式受理立案。

泸州老窖11日晚间公告称,就1.5亿元银行存款失踪一事,已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正立案受理审查中。

据了解,泸州老窖于2013年4月15日与中国农业银行长沙迎新支行签订(湘)农银协定存款字(开福)第012号《中国农业银行单位协定存款协议》等四份协议。其后,公司根据协议先后分四次以网银方式汇入公司在农行迎新支行开设的存款账户共计2亿元。

2014年4月23日,第一笔5000万元存款到期后,公司通过一般存款户转回了该笔存款及相应利息。2014年9月25日,公司剩余1.5亿元存款到期。次日,公司财务人员在转款时却被农行迎新支行告知:公司账户上已无该笔资金,不能按时划转。

丢失存款超净利一半

在10月21日,泸州老窖发布三季度业绩报告,公司第三季度营业收入11.37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0.81%;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86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7.64%。2014年前三季度,泸州老窖实现营业收入47.74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1.47%;实现净利润12.47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3.92%。

此前14日泸州老窖公告丢失的银行存款1.5亿元,相当于泸州老窖三季度净利润的52.45%。

对于1.5亿存款未列入三季度业绩报告,泸州老窖方面表示,由于诉讼期间,经济利益流出可能性和损失金额尚不能确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三季度暂不做会计处理。

对此,投资者纷纷质疑作为上市公司的泸州老窖在制度管理及财控风险管理方面的能力。泸州老窖投资者互动平台上,一位投资者提出“是否有人将因此次丢款事件请辞,是否会有人对此负责”,泸州老窖方面答复“先把官司打赢再说”。此前泸州老窖和农行磋商无果,称将就此事提起诉讼。

存款背后存融资“四角链”

有业内人士表示,泸州老窖存款丢失与“存款卖酒”模式有关:酒企帮助银行完成存款任务,银行帮助酒企卖酒,并以存款作担保向经销商放贷,帮助融资。同时银行将存款借贷给小贷公司,作为条件,小贷公司需完成银行压下来的卖酒任务。

一位湖南地区白酒经销商向记者证实,业内酒企、经销商与银行“存款卖酒”的合作模式确实存在。在这个链条当中,如果小贷公司的资金链断裂,或银行资金流出现问题,就可能会造成“存款不翼而飞”的情况。

白酒专家肖竹青表示,随着白酒市场不景气,酒不好卖了,银行较难完成卖酒任务。

一位曾代理过多款白酒产品的资深经销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泸州老窖曾是众酒企中最早尝试这一合作模式的酒企。据熟悉该合作模式的白酒经销商介绍,酒企在一个地区的银行存款账户,通常是该地区经销商与酒企之间资金往来的主要途径。由此推断,此次存款失踪事件,问题很有可能出在泸州老窖、泸州老窖湖南地区经销商和农业银行之间。

律师称存款丢失“不是偷盗”

泸州老窖1.5亿农行巨额存款离奇失踪,引发业内哗然。

一位资深白酒经销商将此几种可能性概括为:第一种,“存款卖酒”模式资金链出现断裂。第二种,存款“不翼而飞”,有可能经销商与酒厂之间存在“虚假合同”。第三种,有人躲过财务监管,将存款拿去做高额借贷,未能及时将资金归还。此种可能涉嫌盗窃。

按照上海星瀚律师事务所律师汪银平分析,“泸州老窖将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没有涉及检察院,也就是说并没有触犯刑法,仅仅是经济合同纠纷,说明在钱的转移过程中并没有不合规现象发生,没有发生盗窃。”若由此推测,头两种推断的可能性则最大。

据《新京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热搜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