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立法备受关注

2015-04-15 21:51 来源:医药经济报 责任编辑:寒江雪
摘要】两会再现多项关于加快《中医药法》落地提案议案。 中医药作为国粹,每年的全国两会,与之有关的提案、议案(建议)都得到广泛的关注。 而今年,中医药的顶层设计《中医药法》的出台进程更是备受关注。在两会期间,民进党中央、农工党中央、多位两院院士、医药

“两会”再现多项关于加快《中医药法》落地提案议案。

中医药作为国粹,每年的全国“两会”,与之有关的提案、议案(建议)都得到广泛的关注。

而今年,中医药的顶层设计——《中医药法》的出台进程更是备受关注。在“两会”期间,民进党中央、农工党中央、多位两院院士、医药界代表委员有多项关于加速中医药立法进程的提案、议案(建议)提交。

积极催产

3月3日,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开幕当日,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公布的一份提案中明确提出:“深入调研,尽快推动《中医药法》出台。”

民进党中央认为: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亟需正式法律的有效保障。目前中医药行业的指导性法规是2003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但该条例已不能满足新形势下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需要,因此,大力推动国家出台符合中医特色和中医药规律的《中医药法》很有必要。

“中医最大的生存危机是缺乏法律保障。”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国医大师唐祖宣说,而中国至今缺乏一部专门的综合性的中医药法律。唐祖宣也认为,2003年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效力位阶较低,其法律效力受到一定限制,不能全面统筹中医、中药以及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协调发展。

“法律空白,严重制约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和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发挥。”3月4日,第七届“声音·责任”医药界全国人大代表在第七届“声音·责任”医药界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上政协委员座谈会上,一位与会代表如是说。

据了解,在世界范围内,各国针对传统医学的法律保护已经相当普遍。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目前世界上已有54个国家制定了与传统医学相关的法案,有92个国家颁布了草药相关法案,做到了传统医学单独立法管理。

民进党中央建议: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中医药在我国医疗卫生体系中的地位,并重点就中医医疗机构的管理体系、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师考核评定、中药制剂、中药道地药材、中医药现代化、中医药文化传播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临盆在即

回忆起来,代表委员们期待的中医药综合性法律——《中医药法》的立法过程异常曲折。1983年,时任全国人大代表的中国工程院院士、著名中医学家董建华首次在“两会”上提出制定《中医药法》的建议,至今已超过30余年,董老已故,而《中医药法》仍迟迟未出台。

2008年,《中医药法》终于被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随后的起草制定过程亦几经波折,直至2014年7月,《中医药法(草案)》终于公开征求意见。

“中医药立法已经到了国务院常委会审议这最后一个关口。”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张伯礼说,中医药法有望今年正式出台,临门一脚还要再加把劲。

“我们想通过广泛呼吁,尽快促成《中医药法》的颁布施行。”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孙耀志告诉记者,尽快颁布实施中医药法,在促进中医药产业发展方面至少有3个有利于:一是有法可依,从法律上加大了对我国中医药产业支持的力度;第二是,有利于发挥中医药在防病、治病到康复的特色优势,有利于解决当前国内存在“以药补医”问题;第三是可以加快推进我国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的发展,有利于社会资本进入医养结合、中医药健康养老等服务。

“只有上位法出台了,下面的相关配套措施才能陆续理顺。”孙耀志说。

记者也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获悉:关于“加快推进中医药法立法进程”已被确定为2015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重点工作之一;国务院法制办已通过中医药法草案,将提交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

出台随想

会前,记者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获悉,2014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承办的涉及中医药事业发展战略、中医药产业综合试验区建设、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及中医药海外发展等相关内容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及政协提案共114件,目前这些议案(建议)、提案的办理、答复工作均已在时限内完成。

今年,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业等依然是人大代表、医卫届政协委员们关注的话题,同时还有一些针对《中医药法(征求意见稿)》提出的建议意见,以及一些基于《中医药法(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中药全产业链”概念的延伸建议,如全国人大代表闫希军等提出的中药材的资源保护型开发、传统和现代中药饮片的规范;全国政协委员雷菊芳等提出的中药民族药发展;刘文伟等人提出的中药国际化和提高中医药健康服务等。

全国人大代表肖伟建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应组织相关专家开展新医改对中医药影响的系统分析和评估,针对与新医改不协调的重点问题提出配套的解决措施,确保在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程中,保护中医药地位与中药行业发展大局,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吴以岭则表示,应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把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的疾病预防与大健康产业发展相结合,实现医药养生的有机结合,既促进了医疗卫生体系向预防为主的转变,又发挥了预防医疗与健康产业同步发展的优势,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另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正在积极组织《中医药法》提出的相关制度安排的配套文件研究,开展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与管理相关制度研究。《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中药材保护与发展规划(2015~2020年)》正在组织制定,今年将出台实施,同时,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和专项调研也预备展开,将重点强调“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和重大政策协调与论证。

■记者 李瑶

热搜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