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工商局大力贯彻落实新《消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14-10-23 09:05 来源:自贡网 责任编辑:寒江雪
摘要】自今年3月15日新《消法》实施以来,我市各级工商机关、消协组织将贯彻落实好新《消法》作为一项重要使命,通过对新《消法》的广泛宣传,我市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得到提高,尤其是获取消费维权知识的热情高涨。 据消协秘书科负责人介绍,富顺县一名消费者吴

自今年3月15日新《消法》实施以来,我市各级工商机关、消协组织将贯彻落实好新《消法》作为一项重要使命,通过对新《消法》的广泛宣传,我市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得到提高,尤其是获取消费维权知识的热情高涨。

据消协秘书科负责人介绍,富顺县一名消费者吴某就是通过新《消法》,成功解决了长达两年的消费纠纷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据悉,吴某两年前花4000元在河南某企业购买了农业机械,但付款后却一直未收到货物,多次联系对方都未得到解决,直到今年5月才向该县消委会投诉。通过富顺县消委会与企业所在地工商、消委和经营者反复沟通,在短短一周内,吴某就收到了所购的农机设备。据市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市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076件,解决1054件,投诉解决率达98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5万元。与2013年同期相比,受理量、解决数、解决率和挽回损失数额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运用新条款调解的新型消费纠纷56件,占总数的5.3%。其中,消费欺诈退一赔三26件,举责任倒置12件,格式条款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15件,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3件。由于宣传广泛,过去投诉较少的小微金额、青少年投诉、老年人投诉、农村消费者投诉呈上升趋势。今年上半年我市各级消协组织处理100元以下的小微投诉125件、青少年投诉68件、老年人投诉156件、农村消费投诉72件,分别同比增长25%、28%、19%、15%。

市工商局局长余忠表示:“新《消法》实施后,工商机关、消委会更加注重变事后维权为事前维权,根据不同时期消费维权的重点、难点、焦点,通过媒体及网络向社会发布消费提示、消费警示,提示消费者远离消费陷阱,做到理性消费,并警醒经营者守法经营,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罗育新 记者 蒋秀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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