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2014年森林防火工作呈现五大特点

2014-11-29 10:52 来源:E木业网 责任编辑:寒江雪
摘要】2014年111月,泸州市仅发生森林火灾2起,没有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森林火灾损失率0.004,远低于0.1的省控制线,森林防火工作成绩显著,呈现五大特点。 一是领导重视,把森林防火摆在重要位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及时召开相关会

    2014年1—11月,泸州市仅发生森林火灾2起,没有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森林火灾损失率0.004‰,远低于0.1‰的省控制线,森林防火工作成绩显著,呈现五大特点。

一是领导重视,把森林防火摆在重要位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及时召开相关会议研究部署。每逢重要节点和高火险天气,刘强市长、李晓宇常委、张文军副市长对森林防火工作都作出批示和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并亲自带队开展督查。各区县党政主要负责人与分管负责人亲自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工作,亲自带队深入林区督促检查,及时排查并整改问题。

    二是氛围浓厚,宣传教育深入持续。各级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结合《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的宣传,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火源管理周和森林防火知识进校园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市林业局在市广播电台、市电视台滚动播出防火公益广告,在泸州日报、泸州晚报上定期刊登条例知识讲解,在全市960个林区行政村放映防火警示片。各区县根据自身实际,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手机短信、标语标牌、互联网等媒介持续有序地开展宣传工作,把条例、森林防火知识和典型案例普及到全市中小学校、林区单位和家庭。本年全市已组织防火宣传活动23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38万余份,发送手机短信52万余条,刷新、新建固定宣传碑牌4000余块,受教育面达到329万人次。

    三是强化应对,各项措施准备充分。各地加强林区火源管理,严查林区吸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用火,严格规范林区非生产性用火;各级森林防火机构、乡镇政府、林业场站的干部职工和森林管护人员放弃节假日休息,加大重点区域巡查看护密度,对重点区域严防死守;完成森林火险二期规划,实现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和泸县等4个区县火险等级区划换挡升级;叙永县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将专业扑火力量扩展为“1+9”模式;古蔺县整合“三防一抗”力量,在应急处置、分级响应方面进行有益探索;泸县理顺森林防火责任体系,将其纳入大安全管理格局,效果明显。

    四是齐抓共管,部门协作紧密深入。市林业局完成市级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和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市气象局加强高森林火险预警的发布预报,武警支队、消防支队加强市级专业扑火队伍的建设,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协调开展省森林防火条例的宣传,移动公司参与林火信息系统共建,市政府应急办、市财政局、市广电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安监局等部门在火灾预防、资金投入、基础建设、防火宣传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

    五是强化督导,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高火险天气、重要节假日、全国两会和十八大四中全会召开期间,市上组织开展包括责任制落实、野外火源管理、宣传教育培训、预案制定完善、扑火物资准备、火灾隐患排查等内容的专项督导检查。据统计,全市各级共派出督导组126个,整治火灾隐患374处,制止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70余起,有力地推进了森林防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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