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节”即来 消费、出行均需谨慎

2014-09-05 09:08 来源:中国经济网-四川频道 责任编辑:寒江雪
摘要】随着中秋、国庆双节的来临,一年中的消费旺季又到来了。为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成都市消费者协会提示广大消费者佳节虽值庆贺,但消费还得谨慎。 中秋佳节期间,赏月、食用月饼是传统民俗。成都市消费者协会提示消费者在

  随着中秋、国庆“双节”的来临,一年中的消费旺季又到来了。为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成都市消费者协会提示广大消费者“佳节虽值庆贺,但消费还得谨慎。”

 

  中秋佳节期间,赏月、食用月饼是传统民俗。成都市消费者协会提示消费者在选购月饼时,首先要仔细查验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是否齐全,产品相关标准是否明确标识;配料表、净含量、QS标志等指标是否清晰标示;保质期、保存期及生产日期是否完好。建议消费者不去流动摊贩或无证无照的路边小店购买月饼。此外,消费者在网购月饼时,尽量选择在正规网站或知名品牌厂家的官方网站购买,不要轻易购买包装光鲜但不知名的产品;消费者要多看多比较,要和卖家约定商品和服务的各个细节,收货时要仔细检查,确认无误后再付款。

 

  国庆佳节假期时间比较充裕,适合消费者外出旅行。成都市消费者协会提示消费者在选择旅行社时,要主动查看旅行社资质是否齐全、是否取得了营业执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是否具备开展境外旅游业务资质。消费者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消费者要仔细阅读合同中线路、行程、景点、交通和食宿安排及标准、停留时间、转团、拼团、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要注意旅行社是否因年龄或者职业差异收取附加费;对于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应明确约定,避免发生纠纷。 旅途中倡导文明出行,自觉遵守文明行为规范。消费者应该自觉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注意公众场合特别是涉外场合的言谈举止。

 

  成都市消费者协会还特别提示消费者应妥善保管相关证据,如遇到消费纠纷,要理性维权。消费者如果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遇到消费纠纷,应及时与商家沟通、协商,也可向消费者协会、工商部门、旅游执法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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