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杜玮淦)1月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顾雏军申请国家赔偿案作出决定,决定赔偿顾雏军人身自由赔偿金28.7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4.3万元,返还罚金8万元及利息。
2008年1月,原任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格林柯尔制冷剂(中国)有限公司等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顾雏军,被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虚报注册资本罪、犯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犯挪用资金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年。2009年3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2019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顾雏军申诉后,撤销对顾雏军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定罪量刑部分和挪用资金罪的量刑部分。2021年1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顾雏军提出的国家赔偿申请。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根据国家赔偿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顾雏军再审改判部分无罪后,审判机关应对顾雏军超刑期羁押造成的人身自由及其精神损害给予赔偿;被撤销罪名的罚金被撤销后,应对已执行的罚金依法予以返还并支付利息。依法审理顾雏军国家赔偿案,体现了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支持民营企业守法经营、健康发展的政策导向。
来源:南方日报
古蔺县首次捕捉到神秘的“恶魔彗星”壮观景象
2024年4月2日,古蔺县的天文爱好者们在黄荆老林自然保护区...(668 )人阅读时间:2024-04-08贵州省贵安新区苗学会2024换届选举盛会圆满成功
3月30日,阳春三月,百花盛开,贵州省贵阳市贵安新区苗学会喜...(684 )人阅读时间:2024-04-01柬埔寨洪森亲王参观海南文昌国际航天城
据柬媒消息,3月27日下午,柬埔寨国王高级顾问委员会主席洪森...(705 )人阅读时间:2024-03-30古蔺县马嘶苗族乡第八届茶文化节开幕
古蔺融媒消息(记者 蔡琳 刘媛)春风拂面,茶香四溢。3月23...(632 )人阅读时间:2024-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