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

2014-09-24 09:36 来源:泸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寒江雪
摘要】泸州市政府召开第42次常务会议 审议通过了《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 昨(23)日 ,泸州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召开。会议由市长刘强主持,市委常委、副市长刘云,副市长张显富、陈轲、马宗慧、张文军,市政府秘书长姚福康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

泸州市政府召开第42次常务会议

  审议通过了《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

  昨(23)日,泸州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召开。会议由市长刘强主持,市委常委、副市长刘云,副市长张显富、陈轲、马宗慧、张文军,市政府秘书长姚福康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明、伍福钊,市政协副主席何仁均应邀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关于印发泸州市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泸州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先照后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泸州市加快推进公办学校建设实施办法(暂行)》、《中共泸州市委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幸福美丽新村的意见》及《泸州市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实施方案》、《泸州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及《泸州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研究《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的通知》,听取了市人民医院新院、市中医医院城南医院项目建设推进情况汇报,传达学习全省深化农村改革推进会主要精神。

  针对加快推进公办学校建设,刘强指出,国土部门要结合新城建设、园区建设,长远规划,加强管理;要统筹新老城区、现有园区建设情况进行资金问题专题研究,在保证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业设施建设的基础上,做好环境建设,让百姓满意。针对美丽新村建设,刘强要求,规划建设要征求基层意见,整合多方面资源,制定详细规范的具体实施办法,首先保障农村住房安全问题,落实项目、资金有序推进。

热搜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