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顺利完成2015年省级计生基层指导项目

2015-12-18 08:03 来源:川南经济网www.chuannane.com 责任编辑:寒江雪
摘要】根据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5年省级补助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工作专项经费管理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市严格按照三大任务要求,积极推进项目建设,现已全面完成。 一、全面开展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检查 我委基层计生指导科、财务科和市财政局社保科、部

     根据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5年省级补助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工作专项经费管理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市严格按照三大任务要求,积极推进项目建设,现已全面完成。
一、全面开展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检查
我委基层计生指导科、财务科和市财政局社保科、部分区县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实地走访、查阅档案资料、查看网络平台,与乡镇党政领导、计生干部和村居委员会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认真开展检查,务求掌握实情。共对全市7个区县17个乡镇街、20个村进行了检查,总共检查再生育审批案卷313份,违法生育处理案卷154份,总体效果良好。
(一)严格有序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率100%,违法生育立案处理率95.6%,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合格率98%,无行政侵权案件,各地都相应开展了2次以上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生育政策、奖励政策、处理政策和办证程序通过公开栏和媒体网络等方式公开。

(二)切实落实社抚费征收。一是做到征收对象合法,随机抽查154份处罚档案检查,全都按照法律法规确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未发现擅自扩大或缩小对象;二是做到征收主体合法,行政执法都由两名以上依法取得计生行政执法资格的公务员办理,未委托村(居)干部代收代缴;三是做到征收程序合法,严格立案范围、调查取证、处理决定、及时送到、认真履行、完善归档,无先收后办、无效送达法律文书情况;四是做到征收决定规范,154户违法生育属实,使用条款准确;五是做到计征标准统一,案件证据来源正当、形成完整证据链条,未发现人情执法、选择执法情况,针对分期缴纳户都做了家庭经济困难调查并签订分期缴款协议;六是做到征缴分离,由邮政银行、信用社、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代收,打入指定财政账户;七是做到依法履职,及时督促当事人主动缴纳社会抚养费,定期对分期缴款对象进行催收,对有能力又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对象按程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八是未发现以罚代管、放水养鱼、打白条、乱收费等现象,未发生粗暴执法、非法留置群众以及群体性恶性事件。
(三)严格做好社抚费管理。一是坚持实行“三公开”。定期或不定期将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征收程序、征收金额在村务公开栏和乡镇便民服务大厅进行了公开。江阳区、泸县、叙永县、古蔺县将征收结果体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上向两会代表公开,龙马潭区、合江县、纳溪区通过网站予以公开。二是坚持实行“两分离”。都实行了处理与征缴、收入与支出分离。乡镇调查取证,区县卫生计生局审核作出征收决定,乡镇据此填写《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再由被处理对象到指定银行向区县财政专户缴存社会抚养费,各乡镇政府凭银行票据结案。社会抚养费进入区县财政专户后,由区县政府统一用于计划生育事业和其他社会事业。三是坚持实行“收支两条线”。在征收方面,主要由区县卫生计生局和各乡镇负责;在支出方面,由区县财政局纳入预算管理,根据工作任务下拨使用。四是坚持用好两本台账。各乡镇计生办建立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台账,各年度应征、已征和欠缴数额清楚,乡镇财政所(或计生办)建立了社会抚养费票据使用台账,记录《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的领取、使用和缴销情况,能够清晰地反映社会抚养费的入库情况,定期与银行、财政对账,做到社会抚养费账账相符。
(四)严格再生育审批。一是公开生育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所需资料;二是公开便民措施,公开办理时限,公开责任追究;三是严格政策把控,严格按时审批。随机抽查313份再生育审批案卷,全部按照《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进行审批,无一违法违规审批,实现零投诉。
二、全面开展计划生育重点检查
今年把人口基础信息核查作为全市计生工作重点,全面进行了重要部署和重点检查。主要目的:一是是搞清全市人口状况,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和各部门社会事务需求提供准确的人口数据支撑;二是搞淸育龄妇女状况,分析妇女构成比,预测未来生育趋势;三是搞清出生状况,清理往年漏统,把握真实生育水平。通过对全市14个乡镇街14个村居的检查,14个村总人口样本量占全市总人口的1.04%,出生人口625人(2015年当年出生495人,5年内漏统78人,5年外漏统52人),全部录入PIP系统,未发现有新的漏统,检查数据质量达100%。
(一)采取多项措施比对人口信息。一是开展信息核查培训,务求做到标准统一。市、区县、乡镇街层层开展信息核查培训,明确核查范围,掌握核查方法,确定核查重点,把握技术操作,做到统一时间、统一范围、统一重点、统一标准。二是增强部门协作力度,务求做到信息完整。以市人口和计生领导小组名义发文,加强与公安、教育、人社、民政等成员单位协作,比对公安户籍信息、初中及以下教育入学信息、城乡居民医保信息、婚姻登记信息、出生医学证明信息、预防接种信息,整合部门资源,厘清人口信息链,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三是聚合基层网络力量,务求做到不重不漏。充分发挥乡镇街计生办人员和村居计生干部能动性和积极性,利用村级例会和进村入户,调查了解人口基础信息,做到不漏户、不漏人、不漏项,对发现的错误和不完整数据及时进行修正和补充,对漏报人员如实登记,补录进全员人口数据库。
(二)圆满完成人口基础信息核查。一是全面做实人口基数,清理出生漏统10909人,其中5年以上6363人,5年以内4546人;二是全面摸清人口信息,纠错育龄妇女信息195748人,纠错配偶信息104106人,纠错子女信息143932人,育龄妇女、配偶、子女重要基础信息达到更加完整;三是全面完善PIP系统,通过入户核查、公安户籍、教育入学、居民医保、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婚姻登记等七个渠道收集整理信息,录入系统纠正错误,充分完善了PIP系统,全面提高整个人口数据质量。
(三)全面推进人口信息化建设。一是完善人口信息采集机制,全市开通1686个村级E通手持移动终端信息采集,实现全覆盖;二是开展数据监测机制,定期对18个省级数据监测点开展数据分析和甄别,确保PIP个案数据库质量误差率控制在5%以内;三是实现人口信息共享机制,搭建起数据共享平台,促进卫计、公安、人社、医保、民政、教育人口基础数据交换。
三、培育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单位
今年,我们着力培育江阳区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单位。主要作法:一是及时动员,认真组织,成立机构,落实人员;二是严格按照国优33条对照梳理,查漏补缺;三是定期督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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