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来临 保险销售误导现象备受关注

2015-03-14 22:21 来源:华夏时报 责任编辑:寒江雪
摘要】银保乱象何时休 本来打算买银行理财产品,但却被忽悠买了一款保险;销售时承诺高收益,可是到期分红却不及同期银行定存利息;说好的10年到期,但后来看合同才发现要想拿回全部保险金要等到60年后 在315来临之际,备受诟病的保险销售误导现象再度引起消费者的

银保乱象何时休

本来打算买银行理财产品,但却被忽悠买了一款保险;销售时承诺高收益,可是到期分红却不及同期银行定存利息;说好的10年到期,但后来看合同才发现要想拿回全部保险金要等到60年后……

在“3·15”来临之际,备受诟病的保险销售误导现象再度引起消费者的重视,通过对一些投诉热线的粗略统计,记者发现,其中银保渠道的分红险营销纠纷已经在金融类消费投诉案件中占大多数。

监管部门频出重拳治理,但银保乱象为何仍屡禁不止?过去一年,既有“史上最严”银保新规的正式实施,也有险企在银保市场上的强劲表现,但要看到银保业务结构转型的效果,以及消费者投保路上阴影的消除,显然需要更多时间。

屡禁不止的销售误导

“被欺骗了5年,连本金都拿不回,更别说利息。”一位消费者投诉称,当初在银行办理定期存款时,银行工作人员推荐一种理财型产品,其宣传单写明了一年存1万,连续存5年,每年获得按5万分红的红利,除此以外,每年返首年保额的百分之一,每5年返基本保额的25%,5年后可拿13670元以上的分红,并且称5年后可取出,保本保息。

满5年后,这位消费者打电话咨询,却被告知取出来只有49002元,还不够本金。实际上,类似这样的遭遇近年来比比皆是,并且根源都在于销售时有意或无意的误导。

长期以来,保险条款,特别是人身保险条款一直因其专业程度高、晦涩难懂而难以让普通消费者接受,因此在销售过程中,不少银行工作人员会利用储户缺乏相关知识而将分红险产品介绍为一种与定期存款一样的所谓定期产品,并称利息高且保本无风险,如果储户禁不住诱惑,存单则很有可能变成保单。

“银行工作人员告诉我有一个分红型存款,我问银行工作人员这是不是保险,对我的本金有没有影响,银行工作人员告诉我不是保险,对本金没有影响,一直到去年12月份有保险公司的人打电话说我买的保险到期该续保了,我才知道买的还是保险。”一位消费者投诉称。

根据投诉数据记者发现,消费者所反映的分红险误导主要包括:在银行买保险的时候,销售人员隐瞒产品是保险,只强调是高收益理财产品;销售人员误导消费者是买理财送保险;单纯将保险与银行等理财产品比较收益,欺骗消费者说收益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欺骗消费者保费可以随时提取,不损失本金,但却隐瞒提取时按现金价值的事实。

监管规定,目前的分红险产品凡是收益超过2.5%的部分都是不确定的,营销员和保险公司不允许对不确定的利益部分作出任何形式的口头或书面承诺,但现实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为了增强保险产品的影响力,在介绍产品时往往故意隐瞒中低档收益,只向消费者介绍高档收益,甚至介绍的收益比预定的高档收益还要高。

事实上,分红型保险的分红形式分为现金分红和保额分红两种。前者是进入投资账户的资金每年按投资收益情况,以现金的方式返还给投保人,保额分红则不能直接支取现金,而是将投资账户中获得的收益自动转化成新的保费,以增加产品总体的保障额度。但部分销售人员在介绍这类产品时,会混淆保额分红和现金分红,所以导致投保人往往在保单生效数年之后,才意识到自己上当了。

银保监管出重拳

寿险销售误导的情况给整个保险业的发展拖了后腿,因此在“3·15”前夕,保监会对于险企银保业务监管呈现收紧的态势。

实际上,从去年4月1日起,保监会和银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开始正式实施,对投保年龄、从业人员引导、产品宣传及犹豫期等方面进行了调整。这项业界认为史上最严的“银保新规”意在增强对消费者的保护,尤其在杜绝银保渠道销售误导等方面加大监管力度,同时鼓励银保渠道销售更多保障型产品。

然而这一银保新规在执行过程中却显得雷声大雨点小。今年1月底,正当寿险业迎来了业绩丰收的“开门红”,保险会却接连下发了《关于2014年银保业务专项检查有关情况的通报》、《关于2014年客户信息真实性专项检查有关情况的通报》和《关于防范银保产品销售误导的风险提示》三个文件,其中就提出“开门红”期间,各地出现多起银行保险渠道产品销售误导事件,个别银行保险渠道产品销售人员利用模糊表述的方法,诱导金融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

保监会发布的《通报》显示,目前险企银保业务主要存在以下八类问题:对银保新规贯彻执行时间滞后;投保人需求分析和风险能力测评流于形式;银保系统未能实现对投保人年龄和收入的有效控制;保险单册不符合要求;承保提示短信内容不符合要求;与银邮代理机构沟通协作不畅;违规套取资金用于非正常补贴;未严格落实销售实名制等情况。

“所有这些问题的根源还是在于保险公司对银保渠道的管控乏力。银行在整个合作和销售过程中都掌握着绝对主动权,但处于弱势地位的保险公司又有着强烈的合作愿望,往往是用协议存款来换取银行网点,加上保险公司之间一直进行的手续费的恶性竞争,这种情况下很容易出现各种管理的漏洞。”一位大型保险公司市场部人士坦言。

保监会最新发布的《关于2014年度保险消费者投诉情况的通报》显示,去年我国保监会机关及各保监局共接收各类涉及保险消费者权益的有效投诉27902件,同比上升30.62%,反映有效投诉事项29934件,同比上升32.02%。从险种来看,分红险和商业车险的投诉量最高,分别是8470件和6302件。投诉事项方面,有关保险合同纠纷和销售过程中的欺诈误导行为等投诉量居高不下。

“销售误导危害巨大,不仅直接侵害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容易导致集中退保等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甚至可能引发公众对整个行业的不信任,危及行业长远发展。” 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曾表示。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认为,误导性销售的监管不应该只局限在销售终端上,还应该加强对保险公司产品设计的规范管理上。“产品不适合普通老百姓购买,就说明设计上存在问题,因此在销售上不用误导销售就卖不出去。”保险专业律师李滨指出。

来源:http://insurance.hexun.com/2015-03-14/1740369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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